×
图片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并分享给朋友

公法与私法的对话:行政法视野中的民法总则|中夏法律论坛

2018-08-28 806

8月27日,作为“2018中夏法律论坛”第一期的主讲嘉宾,我所兼职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福俊教授为我所律师作《公法与私法的对话:行政法视野中的民法总则》的主题讲座,为“2018中夏法律论坛”拉开帷幕。中夏律师将通过系列学术和实务研讨活动,全方位展示法律智慧与技艺。

1.jpg

沈教授通过对民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分析与展开,认为“随着现代法制的发展,公法与私法正在走向融合,两者之间的对话平台已经形成”。沈教授从“民法总则基本规定与行政法”、“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登记与行政法”、“民事权利与行政法”、“民事法律行为与行政法”、“委托、代理制度与行政委托”、“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行政诉讼中民法的适用”等多个主要问题展开,以行政法视角对民法总则进行了解读,同时,也对民法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了介绍。

2.jpg

沈教授以其丰富的知识储备,深入浅出,不仅以法理解读法律,更辅以大量经典案例,对民法和行政法各有侧重但统一于权利保护这一共同价值追求的重要认识,在短短两个小时内进行了精彩的阐述。

3.jpg

沈教授认为:“民法是行政法产生的基础。虽然民法与行政法分属于两个法律部门,但作为行政机关,仍然应当重视民法。因为,民法中很多公民权利的实现,有赖于行政权的依法实施。依法行政,不仅要依据行政法,同样要依据民法。而且,通过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同样是建设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