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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近4亿元的走私案件中,财务主管的刑事责任
2020年初,G市海关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批澳门寄往内地的邮件存在异常。该批邮件寄件方均为某物流公司,申报品名为“计时器”,申报价格在150元至200元之间;但经查验发现邮件内容实为“浪琴”“卡西欧”等品牌进口手表,市场价格在1500元至26000元间。海关经电话查询国内的收件人,收件人均表示手表是在某国内电商平台开设的网店上采购的。根据线索,G市海关将网店老板汪某及多名网店员工一起抓捕归案,罪名为走私普通货物罪,涉案金额约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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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盗窃5.8万元货物,为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笔者所在团队近日办理了一起盗窃罪,案情不复杂:田某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公司销售的服饰在网上很受欢迎,2019年3月,田某伙同发小吴某半夜进入公司仓库窃取服饰100余件,后在网上卖出,获利颇丰。2019年5月,公司对账时发现遭窃,于是报警,警方以“盗窃罪”为名将田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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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销售IQOS烟弹类”非法经营案的辩护思路
2018年1月开始,各地公安陆续开始抓捕在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IQOS的商家,2018年3月,笔者所在团队承接了一起“销售IQOS烟弹”的非法经营案件。这类非法经营案是2018年才出现的新型案件,笔者希望能在此分享一些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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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律师还能做什么?
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为了更好地提升律师的服务质量,在庭审结束之后,律师是否还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呢?笔者在此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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